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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延长60天、多子女家庭分配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发布时间:2024-11-12 14:27:23

生育假延长60天、多子女家庭分配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改革服务管理制度,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完善生育服务支撑体系和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着力增人口、留人气、聚人才,提升省会城市人口首位度,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昆明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产假延长.png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措施逐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3‰、4‰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不低于80%,街道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安排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更加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积极有序实施三孩政策

1、依法依规优化生育政策。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强宣传引导,细化任务措施,做好政策衔接。

综合评估昆明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社会保障等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系统性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助老护幼服务能力。

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行生育登记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将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最大程度便利群众。

3、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

完善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基层人口监测网络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

依托人口监测体系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统计、卫生健康、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口有关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

用好人口工作指南,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开展人口形势分析,评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效果,研判人口与家庭变化趋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四、降低生育成本。

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严格落实生育假期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婴幼儿12个月之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严格落实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和新生儿参保补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昆明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昆明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和参保补贴所需经费,昆明承担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昆明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比例分档分担。

推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生育待遇保障报销政策,在国家和省医保政策框架内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鼓励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   曲靖分公司)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