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要求,以及省统计局和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为79464元/年(6622元/月)。
二、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22元的300%核定;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22元的60%核定。
三、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2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767元/月,计算当期实际缴费指数使用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也人员平均工资6622元/月。
四、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嘱待遇计发基数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抚恤待遇计发基数为2021年度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05元(3409元/月)。
五、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
202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3158元/月。
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2022年度全省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为7767元/月。2021年度计发基数高于7767元/月的州(市),继续使用原计发基数。
七、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2022年度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2021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75.18元的40%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为30元/日。
( 曲靖分公司) 2022.11.17.